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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讲精华

袁国强: 建构法律和解决争议共同平台

资深大律师袁国强指出,在“一国两制”下,香港采用普通法,也用中文,曾经有人说:“香港是全世界唯一采用普通法同时用中文的地方。”另一方面,香港是国际化而开放的地方,来自海外的律师比比皆是,若在香港处理其他地方的法律问题也能找到相应的法律专才。因此,他认为香港的法律专业服务能为企业在“一带一路”投资过程中,提供不同的法律专业服务。此外,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世界广受认同,若在“一带一路”的投资中有任何争议,香港是进行仲裁的理想地方。

“一带一路”涉及国家众多,各有其法律系统和文化,袁国强表示,企业要在沿线地区投资、营商前,必须探讨法律风险如制订合同的内容、条理以至履行时出现争议时等不同阶段的处理。正因法律与经贸活动关系密切,袁国强强调,若要推动“一带一路”往后健康发展,必须为“一带一路”打造法制营商环境,各种经贸、投资活动在此法律平台上都有所规范。

目前西方国家对国际商贸规则的制订有较大的影响力和话语权,反之中国的参与不成正比,袁国强坦言比例并不理想。他建议日后制订一套专门针对“一带一路”解决争议的规则,设立一个“一带一路”解决争议的中心机构,相信香港可于这方面的工作起到积极作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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